安徽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提升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21-12-17 文章来源: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第一条 为激发全省税务师行业争先进位意识,提升职业信誉度,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创建品牌,依据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税协”)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务师事务所,是指加入省税协的税务师事务所。
第三条 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AA级(含)以上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的等级认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安徽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规定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由税务师事务所自愿申请,省税协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组织审核认定。
第四条 税务师事务所等级提升实施一次性奖励,标准为:AA级奖励10000元,AAA级奖励20000元,AAAA级奖励50000元,AAAAA级奖励100000元。
第五条 享受奖励的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承接涉税业务前,按照相关要求确认委托事项应满足的承接条件,对涉税业务是否符合承接条件进行评估。
(二)接受涉税业务委托后,按照相关要求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并制定业务计划。
(三)实施涉税业务中,按照相关要求,对业务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并形成工作底稿,且保证工作底稿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逻辑性。
(四)涉税业务出具的业务报告,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制作程序合规,论述事实清楚,涉及内容完整,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结论或意见合理合法,支持证据应具有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
(五)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的执业质量、执业行为,近三年来均无不良记录。
第六条 享受奖励的税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与所内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有合理的工资、奖惩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并按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三)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按规定足额提取风险基金。
(四)业务培训制度健全,按要求参加省税协和中税协组织的培训,培训课时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五)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有专人保管。
(六)建立党支部,有党务工作者;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化建设;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七)依法纳税,并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八)近三年内自律检查合格。
第七条 税务师事务所获奖后有合并、分立等重大变更事项,涉及等级认定的,由省税协依据《安徽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进行重新认定。
第八条 本办法由省税协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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