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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20年全省税务师事务所自律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9-28  文章来源: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文章作者:王燕

皖税协发〔2020〕10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省税协《关于做好2020年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税协发〔2020〕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2020年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7月-9月期间,省税协秘书处完成对206户税务师事务所的案头审核和34户税务师事务所的实地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案头审核对象为2019年底前登记入会且正常经营的事务所,实地检查事务所为《实施方案》中所列的名单。

  依据《通知》重点对各事务所执业资质、执业质量、执业行为、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案头审核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利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资料申报系统,采取网上报送检查材料的方式,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执业资质等情况及时督促事务所整改。

  实地检查中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要求事务所整改,检查人员填写税务师事务所自律检查底稿,记录实地检查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如下几点:

  (一)共性问题

  1、新成立的事务所对业务的承接、底稿的规范性等方面存在认识的局限性,业务范围狭窄,对行业的发展前景较为茫然。

  2、部分事务所工作底稿中存在三级复核不健全、鉴证报告未签字等现象,存在一定的执业风险。

  3、部分事务所存在劳动合同签订不完善、未及时续签现象,存在一定的用工风险。

  4、大多数事务所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部分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自身企业文化建设不够,未能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个性问题

  综合案头审核和实地检查情况,本次自律检查给予10户税务师事务所“整改”结论,收到整改通知书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满经审核合格的,给予自律检查合格;如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将提请税务机关暂停执业,并予以公告继续整改;停业整改后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提请税务机关注销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同时取消会员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三、意见建议

  在本次检查中,被检查的事务所结合自身的需求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建议省税协出台相关管理办法,避免行业内部之间出现恶性竞争,提升我省税务师行业整体形象。

  省税协应及时传达并发布省税务局相关税务政策,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及时解读最新的财税政策和热点。

  加强与税务局各业务部门的沟通,为事务所拓展业务范围提供支持;搭建小规模事务所与集团化事务所开展业务合作的平台;指导新形势下小规模事务所如何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

  建议省税务局纳服处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统一全省政府购买涉税服务相关行为,明确相关准入资格,尤其是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等领域。

  四、自律检查结论

  通过此次检查,未发现有明显违反执业规则、准则、职业道德等事项。具体自律检查合格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2020年税务师事务所自律检查合格名单(第一批)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