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9年全省税务师事务所自律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0-14
皖税协发〔2019〕10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省税协《关于做好2019年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税协发〔2019〕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2019年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6月-8月期间,省税协组织秘书处完成对191户税务师事务所的案头审核和54户税务师事务所的实地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案头审核对象为2018年底前登记入会且正常经营的事务所,实地检查事务所为《实施方案》中所列的名单。
依据《通知》,重点对各事务所执业资格、执业质量、执业行为、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案头审核工作中详细登记每个事务所和税务师自律检查材料和会费交纳情况,发现有不符合执业规范的情况当场要求事务所更正。
实地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事务所整改,检查人员填制税务师事务所自律检查底稿,记录实地检查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如下几点:
(一)共性问题
1、部分事务所不能充分了解中税协制定的执业规范,存在工作底稿不健全,三级复核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现象,潜在的执业风险不利于行业执业水平的提升。
2、少数事务所存在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规范等现象,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3、部分事务所仍存在依靠税务局支持的传统观念,缺乏市场开拓创新能力。
4、事务所普遍反映省内事务所之间、省内与省外事务所之间缺乏沟通交流的平台和机会,尤其是所长之间交流少之又少。省内的事务所缺乏开阔的视野和沿海发达地区的新理念。
5、大多数执业税务师年龄偏大,年轻后备力量不足;事务所初级助理人员待遇较低,培养成本高,流动性大,且部分事务所不能及时给工作人员购买社保,导致事务所留不住人。
6、部分事务所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不利于党建工作在事务所有效开展,不利于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个性问题
综合案头审核和实地检查情况,本次自律检查给予10户税务师事务所“整改”结论,收到整改通知书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满经审核合格的,给予自律检查合格;如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将提请税务机关暂停执业,并予以公告继续整改;停业整改后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提请税务机关注销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同时取消会员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三、意见建议
在本次检查中,被检查的事务所针对省税协的日常工作结合自身的需求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省税协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好中税协制定的各项涉税业务规范的宣传和指导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业务规范培训,提升税务师对业务规范的掌握程度,以规避执业风险。
2、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健全涵盖多领域多层级的培训课程,每年就热点的财税知识和最新的税收政策解读组织相应的培训。同时,积极探索与中税协培训基地合作新模式,定期组织事务所所长或者等级事务所所长及新成立所所长能力提升培训班。
3、加大行业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推动税务师行业与高等院校的合作,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为税务师行业储备和培养人才。
4、积极拓宽兄弟协会之间的沟通渠道,帮助搭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交流平台。根据事务所类型和等级,分批组织事务所所长外出交流,深入江浙沪等地区的事务所进行交流学习,互通有无。
5、加强与省市税务局各业务处(科)室的沟通联系,积极推动税务机关政府购买涉税专业服务,为事务所拓展业务提供更多的支持。
6、推进事务所党建工作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促进事务所做大做强。
四、自律检查结论
通过此次检查,未发现有明显违反执业规则、准则、职业道德等事项。具体自律检查合格名单详见附件。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9年10月14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