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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有关税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资格的公告

2024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24-03-27  文章来源: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办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和《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会员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取消其会员登记。截止目前,合肥隆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团体会员号34000305)因未按时参加2023年和2022年行业自律检查、未按时缴纳会费,按规定取消其团体会员资格,终止相应的会员权利、义务,现予以公告。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3月27日